关于印发《茂名市市直机关2016年度
党建工作考核方案》的通知
市直各单位、中央和省驻茂有关单位党组织:
经市委有关领导同意,现将《茂名市市直机关2016年度党建工作考核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贯彻落实。
中共茂名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
2016年11月24 日
茂名市市直机关2016年度党建工作考核方案
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,检查市直机关开展党建工作和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情况,扎实推进机关党的建设,进一步提升机关党的建设制度化、规范化、科学化水平,现制定市直机关2016年度党建工作考核方案如下:
一、考核对象
党的关系隶属市直机关工委管理的市直单位和中央、省驻茂有关单位党组织(具体名单见附件1)。
二、考核时间
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纳入茂名市2016年度联合考核检查统一部署,拟定于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开展。
三、考核内容
按照市委统一部署,2016年将党委(党组)意识形态工作和党史工作纳入党建工作一起考核。根据《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6年度市县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2016年度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结合2016年度市直机关党委(党组)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进行,重点围绕落实中央、省委、市委部署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任务,贯彻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、《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贯彻〈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〉的意见》、《中共茂名市委组织部、中共茂名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贯彻〈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〉的实施意见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》,中央《党委(党组)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》、省委《党委(党组)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》、市委的《党委(党组)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》、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意见》、《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我省党史工作的意见》、《中共茂名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意见》等有关情况,结合市直机关开展的各项重点党建工作进行考核。
2016年度市直机关党建工作主要从领导机制、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、作风建设、制度建设、工作成效等六个方面进行考核。具体内容包括:(1)党委(党组)书记抓基层党建情况。党委书记履行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、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分管领域基层党建责任情况;开展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,抓好基层党建7项重点任务的情况(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、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排查清理、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专项检查、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、集中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“两个覆盖”、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、抓严抓实领导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教育)。党委(党组)研究部署基层党建重要工作、重大活动,协调解决机关党建工作的重点、难点问题的情况;(2)开展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,强化党员意识和理想信念教育情况;(3)党委(党组)意识形态工作情况;(4)强化基层党的组织建设,严格党内政治生活,落实基层党的组织生活,基层党组织按时换届等情况;(5)加强学习型、服务型、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情况;(6)加强党员队伍建设,落实党员经常性教育和开展党员培训、发展党员工作的情况;(7)强化机关党建工作保障措施,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,保障党建活动经费,按照规定收缴、管理、使用党费等情况;(8)党委(党组)加强党史工作情况;(9)机关作风建设情况。(详见附件2)。
四、考核方式
主要采取听、看、查、评等方式进行。“听”:就是听取党委(党组)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(包括意识形态和党史工作)述职报告;“看”:就是观看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视频、专栏,党务公开栏及党员活动室等;“查”:就是查阅会议记录、组织生活记录、档案资料、党费收缴登记簿等;“评”:就是由考核组成员、被考核单位全体干部职工(部分人员较多的单位可由中层以上干部参加)按照《2016年度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》、《茂名市党委(党组)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》、《茂名市市直机关党史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》和《2016年度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民主评议评分表》(附件5)进行评议评分。
五、考核结果产生
市直和中央、省驻茂有关单位机关党建工作考核总分为100分,其中,机关党的建设占52分,党委(党组)意识形态工作占40分,党史工作占8分。考核时采取量化形式打分,按照干部职工评议和现场考核各占50%分值计算最后得分。
附件:1. 2016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市直和中央、省驻茂有关
单位名单及项目
2. 2016年度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
3.茂名市党委(党组)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
4. 茂名市市直机关党史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
5. 《2016年度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民主评议评分表》
附件1
2016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市直和中央、省驻茂
有关单位名单及项目
附件2
2016年度市直机关党建工作
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
附件3
茂名市党委(党组)意识形态工作
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
说明:意识形态工作得分按40%的比例计入党建工作考核总得分。
附件4:
茂名市市直机关党史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
说明:党史工作按实际得分计入党建工作考核总得分。
附件5:
2016年度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
民主评议评分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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